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1.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的呈(傳)閱以及有關文電處理工作。
2.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審定。
3.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協調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和制定工作,以及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重要文件、文稿、合同(協議)的涉法審查、涉法事務等工作。
4.負責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領導、縣直部門有關人員參加外部會議、活動的通知、協調、銜接工作。
5.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鄉鎮政府之間、部門與鄉鎮政府之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6.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執行落實。
7.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意見。
8.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9.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協助和參與領導決策;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10.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系, 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11.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使用;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
12.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13.負責上級領導、兄弟縣(市、區)政府領導來興國視察、慰問、考核、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14.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縣金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制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擔保公司、小額擔保公司、典當行等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置全縣涉及金融領域的突發事件,促進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15.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牽頭擬訂全縣“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政策、制度、辦法、標準,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全縣政務服務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16.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 統籌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見和建議,指導、檢查、督促有關政策措施落實。
17.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法規,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負責擬訂全縣外事工作管理意見和規范性文件。
18.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上級黨政機關轉交及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19.協助做好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的后勤服務工作。
20.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設秘書一室、秘書二室、秘書三室、秘書四室、秘書五室、秘書六室、秘書七室、秘書八室、總值班室、外事管理室、行政事務室。
聯系電話:0797-5322187
傳真號碼:0797-5322855
通信地址:興國縣瀲江鎮客家路8號
郵政編碼:342400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