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助力企業發展。根據市審改辦《關于落實贛州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工作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現將《興國縣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版)》予以公布,請各相關部門認真落實。
一、實施涉企經營許可清單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全覆蓋管理要求,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要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不斷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及性,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要及時通過政務服務網、部門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本部門清單,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
二、深化涉企經營許可分類改革。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要采取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并聯辦理、簡化中間環節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免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經形式審查發現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不完整、不準確的,備案機關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取消審批的事項,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不得將已取消的許可作為其他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前提條件。各相關審批部門要在6月20日前,根據清單中明確的改革舉措,在現有基礎上進行優化,完善更新辦事指南,并在興國政務服務網進行同步調整,及時對外公布并認真落實執行。
三、推動清單事項聯動管理。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按照全國統一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各監管部門要細化具體監管措施,完善監管配套,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機制,明確監管重點,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實現精準監管、有效監管、智慧監管、公正監管,努力打造“興速辦”營商環境品牌。
清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縣審改辦溝通聯系。聯系人:呂芳,聯系電話:5305889,電子郵箱:sgk5305889@163.com。
興國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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