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平安法治辦公室,城市社區管委會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企業運行服務部,縣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職能股室: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將《興國縣委、縣政府領導干部2025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興國縣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
2025年7月8日
興國縣委、縣政府領導干部2025年度
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通知》(廳字〔2018〕13號)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安全生產固本強基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意見》(贛發〔2024〕10號)等精神,結合2025年度全國、全省、全市和全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及安全生產工作要點部署安排,制定縣委、縣政府領導干部2025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一、縣委書記
(一)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會,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二)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縣委常委會向全會報告工作的內容,納入縣委常委會會議議事日程,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三)督促其他縣委常委會成員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指導制定2025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并督促落實。
(四)領導縣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重點工作,深入基層調研督導,推動工作落實。
(五)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支持人大、政協監督安全生產工作,推動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單位支持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二、縣委副書記、縣長
(一)組織召開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的工作措施。
(二)把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納入縣政府常務會議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三)督促縣政府班子成員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組織制定縣政府領導干部2025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并督促落實,推動縣政府有關部門落實《興國縣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中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四)領導縣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工作,統籌協調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重點工作。
(五)推動構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縣本級財政預算,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
(六)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縣委常委會其他成員
(一)共性工作
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推動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安全生產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等重點工作。
2.將指導、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內容,對分管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調研督導。
3.完成縣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具體工作
1.負責群團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發揮群團優勢,鼓勵支持群團組織在職責范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進安全發展。
2.負責組織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指導督促抓好《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江西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將各鄉鎮區、各部門(單位)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情況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加強干部從嚴管理監督,把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談心談話、走訪調研的重要內容;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內容。
3.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指導和督促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地方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督;將安全生產納入縣委巡察內容,督促各項工作落實;指導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工作,指導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對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責任部門的處理意見和處分決定。
4.負責宣傳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納入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指導推動《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通知》落地落實;指導各類媒體刊播和推送安全生產公益廣告和安全警示片,廣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類安全專項整治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曝光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指導各級宣傳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輿論引導工作。
5.負責政法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指導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平安建設,作為對鄉鎮區、各部門和單位綜治考核重要內容;指導加強司法機關之間和與有關行政機關之間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安全生產領域犯罪行為。
6.負責統戰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引導統一戰線成員重視、支持、監督安全生產工作,支持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等圍繞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為黨委、政府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7.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的縣委常委同志,組織農業農村部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指導推進農業有限空間、漁業、農機等安全生產工作。
四、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
(一)協助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及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組織推進全縣安全生產工作。
(二)受縣政府主要領導委托,負責領導縣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日常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三)指導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及建筑保溫材料、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暢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八大提升行動”等重點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調研督導,督促各鄉鎮區、各部門(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決策部署。
(四)組織查處并嚴厲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
(五)組織制定和完善全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法組織或者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組織推進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工作。
(六)推動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等方面法律法規制度落實。
(七)領導分管行業(領域)安全委員會工作,督促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統籌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和教育培訓、科技支撐、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等工作。
五、縣政府其他副縣長
(一)共性工作
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推動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將指導、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內容,對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督導督查。
3.領導分管行業(領域)安全委員會工作,指導推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深入實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及建筑保溫材料、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暢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八大提升行動”、安全生產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等重點工作,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4.組織制定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針對性開展應急演練。
5.圍繞中秋、國慶等重點節假日,以及其他重要會議、重點時段,及時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導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6.分管行業(領域)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生產安全事故時,趕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
7.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具體工作
1.負責工業工作的副縣長,組織科工部門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動加強民爆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實施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推廣應用安全生產先進工藝技術和設備。
2.負責市場監管、商貿工作的副縣長,組織市場監督和商務部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指導開展城鎮燃氣領域及化工企業特種設備以及電梯、高風險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氧氣瓶、鍋爐等安全整治;指導推進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市場、成品油流通、餐飲、住宿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文化旅游工作的副縣長,組織文廣旅部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督促加強對“旅游包車”、高風險旅游項目及文旅活動等安全管理,督促指導文廣旅部門和各類文保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教育體育工作的副縣長,組織教育體育部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督促指導教育體育部門做好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工作。
5.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縣長,組織農業農村部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指導推進農業有限空間、漁業、農機等安全生產工作。
6.負責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縣長,組織交通運輸部門深化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鐵路運營等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指導推進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八大提升行動”和“三個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
7.負責城建工作的副縣長,組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動城鎮燃氣、城鄉房屋建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城市運行安全管理;督促指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做好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工作。
8.負責公安工作的副縣長,組織公安部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指導推進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八大提升行動”和“三個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強化重點人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重點企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督促指導公安部門做好新余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