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5月31日,縣委第三巡察組對縣應急管理局黨委進行了常規巡察,并于7月30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委及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認真組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對巡視巡察、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和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縣委巡察組的反饋意見,深入領會其內涵和要求,充分認識到巡察整改對于加強黨的建設、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全局上下思想統一,形成了全員參與、共同整改的良好氛圍。
黨委班子以刀刃向內的勇氣,聚焦巡察反饋意見抓整改,體現出強烈的責任擔當和自我革新的精神。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改責任。迅速成立以黨委書記、局長焦利華同志為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整改工作牽頭人和責任人,對照巡察反饋意見,詳細制定整改方案,將問題逐一分解,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整改措施與整改時限,形成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整改任務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二是深入剖析問題,制定精準措施。組織全局對巡察反饋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從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工作作風等方面查找原因。針對不同類型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例如,針對黨建工作薄弱環節,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完善黨組織生活制度;對行政執法不規范問題,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完善執法監督機制。三是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整改實效。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定期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與督辦。實行整改銷號制度,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嚴格審核,確保整改結果經得起檢驗;對整改不力的科室與個人,嚴肅追究責任,形成整改工作的高壓姿態,推動整改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四是注重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果。在抓好問題整改的同時,注重從制度層面找原因、堵漏洞。對全局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修訂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救災物資管理、物資采購、財務管理等制度,構建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回潮,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黨委書記、局長焦利華同志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統籌推進整改落實,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制度機制得以完善,應急管理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截至2025年1月26日,巡察反饋的4類15方面36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33個,整改完成率為91.6%,基本完成整改2個,未完成整改3個;巡察移交黨委處理問題線索0件;內部問責10人(科級干部5個,一般干部5個)。
二、集中整改期內整改銷號情況
(一)已完成整改的具體問題(共33個,其中3個為不公開的具體問題)
(1)關于“制度執行不嚴”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健全“第一議題”學習常態化制度。由意識形態分管領導林春華同志牽頭,商局辦公室主任與黨務干部,每月填寫黨委會議議題審核單,建立相應的學習制度,及時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黨組織會議和黨委中心組學習固定議題和必學內容;二是制定學習計劃。年初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制定詳細的學習計劃,明確學習的時間、內容、方式和責任人,確保學習的系統性和連貫性;三是注重學用結合。每月采取定期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學習。組織集中學習研討時,利用黨委擴大會、黨委中心組學習、黨員大會、干部職工大會等渠道,對結合中心工作和業務工作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重要指示精神不系統、不深入的具體表現進行通報批評,并報局辦公室存檔建立負面清單臺賬,列入年度考核和評先評優;四是召開工作研究部署會、務虛會,加強歲末年初等重點時期的應急管理工作謀劃。
(2)關于“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督促道路交通安全專委、建筑施工安全專委深入分析2020年以來事故發生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加大追責力度,切實采取強有力的具有針對性的事故防范措施,遏制道路交通(生產經營性)、建筑施工兩大領域事故多發勢頭。督促非煤礦山、工貿相關監管股室針對非煤礦山、工貿等領域事故時有發生的特點,切實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切實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二是持續督促各鄉鎮區、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堅持及時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壓實各級黨政、部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三是認真總結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0—2022年)經驗教訓,督促各鄉鎮區、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針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存在的突出問題,補短板,強弱項,不斷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在全縣各鄉鎮區、各行業領域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全面加大安全隱患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力度,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四是對之前已發生事故社會影響惡劣未被追責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關于“工貿企業安全監管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強業務知識學習,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提升工貿監管人員安全監管水平,切實解決圖形式、走過場的問題;并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進行處理;二是聘請工貿專家開展指導服務,幫助執法人員和企業提高發現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常態化風險隱患排查、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未按要求落實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四是提醒并主動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有資質的第三方組織的培訓考核,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檢查,對未取證的進行警示約談或立案查處;五是積極指導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嚴格第三方監管,依法依規開展評審,督促企業按安標化要求落實到位,真正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關于“行政執法辦案力量不足”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礦山、危化、煙花爆竹、工貿等業務股室執法人員均參與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工作;二是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針對39條線索進行梳理分析,提出初步立案意見,并向廣東華商(贛州)律師事務所提出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請求,2024年11月11日,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經局務會集體討論,一致同意只對執法程序符合立案標準的4家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了立案查處。目前局危化股已對4條違法線索(興國縣聯秀食品銷售部、興國縣埠頭鄉鄧敏煙花爆竹零售店、興國縣周兵煙花爆竹店、興國縣偉紅副食店)進行立案處理。
(5)關于“執法專業能力有欠缺”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4年6月3日、6月25日、9月14日,興國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執法人員開展了三期行政執法業務知識培訓,提高了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二是2024年10月24日,與局常年法律顧問重新簽訂了聘請合同,為我局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三是2024年7月制定印發了《興國縣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制度》《興國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制度》《興國縣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興國縣應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并督促全體執法人員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四是2024年8月9日,制定印發了《興國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案卷歸檔制度》,規范執法案卷歸檔管理工作。五是提高執法水平,加強執法人員管理教育,嚴格按照執法程序進行執法,佩戴好執法記錄儀,并保存執法記錄,做好現場檢查記錄,保存好執法文書;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中,督促執法人員將煙花爆竹查封扣押清單及時移交執法大隊存放保存,并及時將查封扣押的違規煙花爆竹產品依法依規由公安部門銷毀;六是2024年已完善煙花爆竹查封扣押清單及存放、銷毀交接手續。2022、2023年“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中無執法記錄,煙花爆竹查封扣押清單遺失,存放、銷毀無交接手續,局主要負責人已對相關股室責任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
(6)關于“統籌協調指導不力”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發揮縣安委會辦公室牽頭協調職能,加大對相關成員單位的協調指導力度;二是加大對行業主管部門和鄉鎮區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力度。
(7)關于“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夠”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貫徹落實“三十五條”企業重點任務清單為抓手,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意識,增強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感,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和問題;二是督促工貿股加大對佳新工貿公司監管力度,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三是多部門聯動到企業進行宣貫。
(8)關于“壓實部門監管責任有差距”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持續壓實消防、生態環境、城管、城市社區等部門單位監管責任,切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提高隱患排查質量;二是持續統籌推進“拆牌、破網、清通道”專項行動和電動車充電安全專項整治。
(9)關于“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有差距”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嚴格執行到位;二是加強對各部門、各單位應急演練的督促指導,制定演練方案,明確演練要求,防止演練“走過場”“同一套”;三是按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兩個至上”,主動與消防部門等相關部門制定部門聯動機制,制定應急聯動演練方案;四是主動聯合消防、曙光大隊進行救援裝備操作技能培訓;五是5月14日,應急局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管大隊、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印發了《興國縣危險物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六是8月22日,應急局聯合消防救援大隊在興國京九物流有限公司開展了卸油區裝載損壞引發火災的應急演練;七是8月22日,根據《贛州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整治百日行動。8月26日、9月6日分別組織召開興國縣危化品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提醒約談會與興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調度會,督促企業依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和《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配備的通知》,圓滿完成應急物資儲備任務;七是7月3日印發了《興國縣應急管理局“螢石礦企業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興應急發〔2024〕41號);八是2024年8月底,礦山股工作人員及時與負責維修監控日常的雅俗網絡科技公司取得聯系,反映此情況。該公司立刻安排工作人員對106個無法觀看實時監控的設備進行了修復,139個監控設備均能正常使用;九是責成視頻監控服務企業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視頻監控穩定運行。
(10)關于“應急救援、救災物資管理混亂”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對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建立了《興國縣應急管理局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等6項制度。一是再次盤點。針對賬實不符問題,組織倉管、財務、辦公室、紀檢、防火、防汛、救災、森防等力量,對所有應急物資再次進行盤點,確保底數清;二是健全制度。進一步明確保管員職責,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裝備存放管理制度、出入庫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建立臺賬。按照防火、防汛、救災、公用等類別,規范建立臺賬,相關臺賬底數分別由辦公室、財務、倉管和業務股室保存;四是嚴格審批。所有物資出入庫,必須履行出入庫登記手續,出入庫必須由倉管、業務股室負責人、業務分管領導、局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后出入,因特殊情況未及時辦理出入庫手續的,經主要領導同意必須在三個工作日補辦到位。出入庫手續一式五份(可復印),分別保存在辦公室、財務、紀檢、業務股室、倉管,所有臺賬一律不得涂改;五是嚴格報廢。對需要報廢的,由倉管提出,經業務股室復核后報局黨委會審定,經局黨委會審定同意后再由財務向縣國資管理中心申報,及時完善相關手續;六是專人管理。由李建福具體負責應急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森防大隊教導員曾明協助管理,做好日常衛生、出入庫搬運、物資清點、堆垛翻垛等工作;七是定期清理。對于相對陳舊的物資,由倉管和業務股室共同把握,在下撥或提前發放物資時,優先安排。定期進行倉庫物資大整治,按物資用途、存放時間進行歸類放置,制作定點物資報廢區,將老舊待報廢物資集中存放指定位置,并清理物資通道,確保下一步物資發放時能做到先發后存、新老交替、滾動流通的管理要求;八是定期維修。維修部分老舊應急裝備器材,確保倉庫所有未報廢裝備都能使用,達到隨時能應急,隨時能使用的目的。
(11)關于“落實縣委“三個年”工作部署不到位”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圍繞“拼經濟、拼發展”主旋律,以“工業發展提升年、營商環境優化年、干部作風提升年”為抓手,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及時傳達學習研究部署,局領導班子團結帶領全體干部職工埋頭苦干,創先爭優;二是嚴守規定。嚴格遵守“企業安靜生產期”的規定,沒有特殊情況,企業安靜生產期內一律不得入企打擾;三是精準監管。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四是熱情服務。定期聘請專家為安全生產排查隱患,整改閉環。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并優化、簡化行政審批流程;五是加大聯合監督檢查工作力度,統籌安排監督檢查頻次,避免多頭、反復、重復檢查;六是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建立分級分類監管制度。
(12)關于“意識形態、保密等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力”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黨委每年至少要召開兩次會議聽取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并納入黨委工作總結;二是進一步完善抓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管意識形態的領導林春華同志每半年和年終時必須書面向宣傳部和局黨委報告一次意識形態工作總結;三是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對各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年終考核;四是副科級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材料、“五述”報告上必須撰寫有關意識形態的相關內容;五是加強學習培訓,增強保密意識。開展保密法律法規解讀及保密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在全國保密教育網上學習取證,力爭結業取證率達到50%左右;六是壓實保密工作責任,加強保密工作人員的教育,添置保密柜設施,加強保密文件的管理;七是對違反保密規定的人和事進行研究處理。
(13)關于“公務接待和差旅費報銷不規范”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對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一是按照縣委要求,規范公務接待,做到一函一餐、不超標,及時進行結算并錄入平臺;二是進一步完善了《興國縣應急管理局財務管理制度》《興國縣應急管理局費用報銷制度》,嚴格執行財經相關規定,并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三是對重復報銷差旅費進行清退,并上交到廉政賬戶;四是嚴格把關差旅費報銷,堅決做到據實報銷。
(14)關于“報賬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對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一是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單位財務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堅決不予報銷;二是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嚴格審批報賬,完善財務憑證報賬。
(15)關于“三公消費監管缺失”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對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一是按照“三公”經費管理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公務接待賬單,按程序及時錄入平臺;二是完善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嚴格審核派車、修車,及時將維修保養、ETC、加油消費列入監管平臺,堵塞風險漏洞。
(16)關于“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分期分類建立固定資產臺賬,落實專管責任人、定期開展盤點;二是對實際車輛增列固定資產管理;三是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建立管理臺賬,確定管理人員,加強管理,確保固定資產不流失。
(17)關于“文件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強文秘工作人員業務學習,提升政務處理能力;二是按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建立發文審核登記制度,確保規范嚴謹。
(18)關于“制度執行不嚴”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組織學習上下班打卡管理、值班值守相關規定和文件精神,強化責任意識,加密核查頻次;二是嚴格執行考勤和值班值守制度,常態化開展抽查并通報;三是加強值班值守工作的監督檢查,局主要領導不定期對帶班領導進行抽查。
(19)關于“政府采購規定執行不嚴格”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針對限額、大額資金的采購,嚴格按照物資采購需求,分期分批集中采購;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處理;二是嚴格執行物資采購合同約定的相關條款,做到采購、供貨、審核、入庫、驗收、結算規范一體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處理。
(20)關于“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定期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嚴格落實黨委會議研究程序,由鐘保華同志牽頭,加強對“兩個責任‘三化’”工作方案的調度,抓好工作落實;三是加強警示教育。由鐘保華同志牽頭組織,采取觀看警示片等方式,強化領導干部以身作則意識。
(21)關于“履行監督責任有缺失”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規范制度建設,加大干部日常管理力度,特別是“八小時”以外;二是定期開展談心談話和警示教育活動,堅持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三是加大問題查擺力度,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
(22)關于“程序不規范”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訂了《中國共產黨興國縣應急管理局委員會工作規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研究決策制度;二是會前填寫《應急管理局黨委擴大會議擬上會議題審核單》,規范局黨委會議召開程序。
(23)關于“重大事項醞釀、討論不充分”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政府采購內控管理制度》;二是制定了《物資采購、廣告制作等項目支出費用審核單》;三是規范了應急物資等采購程序。
(24)關于“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過每半年至少一次研究黨建工作、在黨員大會通報黨建工作等措施,同時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備案,黨建工作日益重視、成效明顯,“書記領航”項目在2024年12月17日全縣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會上作了經驗交流,榮獲全縣模范機關“四強”黨支部和《打響“忠誠衛士、應急先鋒”黨建品牌 爭創“四強”黨支部》優秀案例。
(25)關于“黨員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興國縣專業森林大隊黨支部有3名黨員組織關系未轉入,但均納入了日常教育管理,分別是:①肖磊,已于2023年11月17日轉入縣應急局機關黨支部,納入了其日常教育管理;②王曉東,系高興鎮小春村黨總支部委員未轉出,2024年5月已從縣專業森林消防大隊離職;③楊志興,方太鄉分水村黨支部的預備黨員,逾期未轉正,已退回方太鄉分水村黨支部研究處理。
(26)關于“三會一課”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對有相關問題的8名黨員、5名黨員和黨支部書記進行了談話提醒;二是黨員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三會一課”制度落實規范,書記帶頭上黨課,被評為全縣“四強”黨支部。
(27)關于“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強人才的儲備,加強局機關人才對危化、礦山、防汛抗旱、防滅火等業務培訓,提升業務水平;二是及時與人社部門溝通對接,加大對專業人才的招入、選調力度,通過多種途徑解決專業人才緊缺問題。
(28)關于“機構改革不夠徹底”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縣委印發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三定方案規定(興辦字〔2019〕50號),結合應急管理局工作實際,本著便于工作、銜接上級、高效勵志的原則,研究調整內設股隊室;二是對多崗多配的問題立行立改。
(29)關于“整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汲取教訓,建章立制。嚴格按照縣委第三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解表落實各級整改責任,按本行業和業務收集完善整改佐證資料,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和目錄清單,完善制度;二是建立臺賬,整改銷號。汲取十八屆縣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佐證資料部分遺失的教訓,對這次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佐證資料由紀檢監察干事肖文雄同志統一負責收集整理,整改銷號后建立移交清單,簽字移交辦公室主任鐘恩法同志處備份。
(30)關于“整改不徹底,存在邊改邊犯、改了又犯”問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舉一反三,加強問題自查和督促整改;二是落實責任,執行相關制度;三是嚴格教育管理。及時對有違紀傾向性苗頭的人員開展政治談話,研究處理。
(二)基本完成整改的具體問題(共2個)
(1)關于“非煤礦山領域安全監管能力不足”問題
整改措施及進展情況:一是通過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重點招聘礦山方面專業技術人員;二是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縣應急局聘請省應急管理協會礦山安全專家,對全縣在產、在建、坑探作業的礦山開展了全覆蓋“體檢式”安全檢查,共排查安全隱患200余條,縣應急局已下達相關執法文書,責令企業整改,此舉將極大提升全縣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建立鼓勵支持監管人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學歷提升相關制度,局礦山股肖文雄、肖士平已報名參加采礦工程、法學函授學習,已入學在讀。
(2)關于“對危化品和煙花爆竹的監管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措施及進展情況:已對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一是嚴格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個體業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安全制度,規范安全責任;二是明晰監管事權,實現無縫監管。縣應急局負責檢查、指導轄區內危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打擊涉及危化、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督促各鄉鎮區履行屬地監管的原則,全面掌握本地危化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經營情況,做到安全情況熟悉、安全隱患整改,對發現的涉及危化、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要及時上報;三是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縣應急局聯合公安局、交運局、市監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鄉鎮區對加油站、油漆店、煙花爆竹零售店等經營場所開展定期抽查、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及時整改閉環,對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和接到的非法違法線索報告,依法處置,堅決予以重拳打擊;四是嚴格安全執法。對企業安全設備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和違規銷售、違規采購、無證經營、超量存儲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對“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安全距離不足的煙花爆竹經營店,堅決取締平川中學旁的幸福香燭店等,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樹立典型,做到處罰一個、取締一個、震懾一片、教育全鄉的效果。
(三)未完成整改的具體問題(共3個)
(1)關于“礦山領域安全監管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進展情況:已提交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重點招聘礦山方面專業技術人員。
(2)關于“煙花爆竹零售店無證經營”的問題
整改措施及進展情況:已對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一是嚴格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個體業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安全制度,規范安全責任;二是明晰監管事權,實現無縫監管。縣應急局負責檢查、指導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無證經營行為。督促各鄉鎮區履行屬地監管的原則,全面掌握本地煙花爆竹的安全經營情況,做到安全情況熟悉、安全隱患整改,對發現的涉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要及時上報;三是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縣應急局聯合公安局、交運局、市監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鄉鎮區對煙花爆竹零售店等經營場所開展定期抽查、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及時整改閉環,對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和接到的非法違法線索報告,依法處置,堅決予以重拳打擊;四是嚴格安全執法。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依規嚴厲處罰,樹立典型,做到取締一個、震懾一片、教育全鄉的效果。
(3)關于“應急管理基層基礎抓的不牢”問題
整改措施及進展情況:一是加強應急管理員業務培訓,完善應急管理員考核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切實提高應急管理員綜合素質,積極發揮“三員”作用;二是圍繞半專業撲火隊“大比武”開展培訓;三是開展到崗情況專項督查,實現森林初發火災“打早、打小、打了”;四是根據考核辦法,對平時表現不好、不聽指揮、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處理;五是下發大比武、業務培訓、工作督辦函等文件,對鄉鎮半專業撲火隊開展考核,以“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隊員集結到崗情況抽查;六是組織縣鄉區級物資裝備督查,對全縣的應急物資進行摸底,嚴格按照省標準協調專項資金,有計劃地進行補充;七是開展規范化建設,做好物資儲備,并形成臺賬明細,定期維護保養。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及時向我們反饋。聯系電話:0797-5309865;郵箱地址:興國縣客家路8號縣政府大院應急管理局,郵編:342400;電子郵箱:xgyjj515@163.com。
中國共產黨興國縣應急管理局委員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