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我省工傷保險實行全省統收統支制度,為統一全省工傷保險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政策,省人社廳、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江西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23〕33號)、《關于做好2024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4〕92號)文件,從2024年4月1日起,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將按全省統一標準執行。
一、我市原有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工傷費率浮動政策
根據人社部和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人社部〔2015〕71號)文件,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全國統一為1-8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根據上級下發的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各統籌區按當地工傷保險基金結存可支付月數情況可執行在基準費率基礎下調20%、下調50%政策。根據我市工傷保險基金結存可支付月數,2018年5月至2024年3月,我市一直執行下調50%的政策,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執行下調50%后工傷基準費率1-8類分別為0.1%、0.2%、0.35%、0.45%、0.55%、0.65%、0.8%、0.95%。我市所有工傷保險參保單位從2018年5月1日至今均已享受該政策。
每年4月,綜合上年度我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的工傷支繳率和工傷發生率,一類行業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不實行費率下浮;二類至八類行業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者向下浮動至80%、50%,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最低不低于0.1%。
原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參考表
原綜合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后工傷費率浮動明細表
【小結】贛州市2018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參保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使用的費率是參保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經階段性降費率下調50%再實施費率浮動后的結果。
二、2024年4月1日起工傷費率政策有哪些調整
1.執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有調整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4〕92號)文件。2024年4月1日起,包括我市在內,全省統一執行下調20%的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5年3月31日。該政策執行后工傷保險基準費率1-8類分別為0.2%、0.32%、0.56%、0.72%、0.88%、1.04%、1.28%、1.52%。
2.工傷費率浮動政策有調整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江西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23〕33號)規定,一類行業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不實行費率下浮;二類至八類行業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者向下浮動至80%、50%,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最低不低于0.2%。
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參考表(新)
綜合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后工傷費率浮動明細表(新)
通過以上新舊工傷費率浮動表格對比,可以發現階段性降費率、費率浮動均有調整,一是階段性降費率政策有變化,我市從2018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實施下調50%的階段性降費率政策變為按全省統一的標準,即下調20%的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周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二是費率浮動規則有變化,以往費率浮動參考的工傷發生率、支繳率系數較多,新政策出臺后,主要以支繳率因素為主,綜合我省上年度平均工傷發生率因素進行浮動。
舉例計算
A單位是紡織業,工傷保險行業類別屬四類,2023年支繳率138%、工傷發生率0.12%,按新的費率浮動規則,該單位工傷保險費率是多少呢?
四類基準費率為0.9%,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為在現行基準費率為基礎統一下調20%,即為0.9%*(1-20%)=0.72%。根據2024年工傷費率浮動參照表,2023年支繳率138%、工傷發生率0.12%,工傷保險費率為上浮2檔,為基準費率的150%,即為0.72%*150%=1.08%,所以A單位2024年4月1日起執行的工傷保險費率是1.08%。
三、2024年4月1日起工傷費率調整參保單位需要做什么
費率浮動政策調整,事關參保單位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問題,這直接影響了參保單位的繳費費率和繳費金額。我市社保部門工作人員在省社保中心的統一部署下,2024年3月份已在系統內進行了工傷費率浮動試算和核定,2024年4月1日后,各參保單位可登錄江西人社網上辦事大廳(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社保單位辦事—查詢打印—工傷浮動費率查詢打印模塊查詢本單位費率浮動情況。費率浮動核實無誤,依法及時繳費。
根據《關于印發<江西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23〕33號)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對費率浮動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告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重新核定工傷保險費率的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經辦機構將會在10個工作日內重核費率。
咨詢熱線0797-12333或12345,具體政策文件可通過“贛州社保”微信公眾號查閱。
信息來源:贛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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