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
現將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相關事宜告知如下,并請在30日內到參保地辦理領取手續。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死亡對象親屬應在1個月內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喪葬補助金,補助金標準如下:
1.在職死亡且連續繳費滿5年(不含補繳)的,補助金標準為1000元。
2.對已領養老金的,補助金標準為10個月基礎養老金。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單位或死亡對象親屬應在30日內到待遇領取地或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遺屬待遇,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1.喪葬補助金標準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2.撫恤金標準如下:
①在職人員(含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
②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各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信息來源: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