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本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本單位收入總表》
三、《本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的副科級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就業創業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失業保險金的參保和發放工作;負責管理全縣下崗失業人員、新增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村富余勞動力、復員退役軍人、大學畢業生等失業人員的登記和統計工作,就業補助資金使用和管理,失業人員及小密集型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資格審查和認定工作。負責全縣城鎮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民開展創業培訓和職業能力培訓、勞動力市場信息收集、為下崗失業人員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援助、就業幫扶等工作、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二、單位基本情況
2024年本單位內設股室13個,分別為:辦公室、公共服務股、就業監測股、就業援助股、人力資源開發股、技能提升股、技能評價股、失業保險股、創業培育股、創業金融服務股、基金管理股、稽核股、人事考試股。
本單位編制人數小計35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5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47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34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34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總額1119.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468.56萬元,減29.5%。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2人,其他收入資金減少。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97.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85.01萬元;其他收入522.6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83.55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總額1119.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468.56萬元,減29.5%。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2人,其他收入資金減少。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07.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54.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5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1萬元;農林水(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出15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2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 433.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49.36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18.3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36萬元,資本性支出 0萬元。2、項目支出68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419.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其他相關支出645.8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18.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33.4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0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34.88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15萬元;其他相關支出64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284.2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本單位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597.07萬元,占本年支出預算額的53.32%,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85.01萬元,減23.65%。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2人,其他收入資金減少。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4.8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71.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15.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4.5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0.01萬元;農林水(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出15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9.2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 401.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5.8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385.6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36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2、項目支出19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79.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其他相關支出155.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本部門非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費預算。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4年本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0。
(九)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2024年預算安排創業貸款貼息項目、創業貸款獎補項目等項目支出, 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2024年本單位預算安排項目6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685.8萬元,其中:
項目一:2023年上級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2023年上級資金(其他資金)
2.立項依據:本單位三定方案文件保障單位正常運轉
3.實施主體: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上級補助本部門工作運行費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6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6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用于本部門加強創業、就業、培訓、失業等業務工資力度的經費支持。
項目二:其他資金(技能提升行動)項目
1.項目概述:其他資金(技能提升行動)
2.立項依據:根據省失業保險統籌安排分配資金用于支持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行動工作。
3.實施主體: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根據就業培訓業務計劃安排使用。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43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43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增加就業培訓人數,提高培訓合格率,確保培訓后就業成功率。
項目三:創業貸款擔保基金項目
1.項目概述:創業貸款擔保基金
2.立項依據:根據省市年度工作任務文件要求,需增加擔保基金。
3.實施主體: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根據本縣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情況,新增擔保基金,保障擔保力度。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6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6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完成上級新增任務目標,確保貸款返還率100%。
項目四:失業保險激勵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失業保險激勵經費
2.立項依據:根據興府辦抄字[2013]103號文件精神,加強失業保險征繳和發放業務的激勵效應。
3.實施主體: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保障失業保險業務的正常運轉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1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1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完成全年保費收入任務,提高參保率,促進穩崗擴崗效益。
項目五:創業貸款獎補項目
1.項目概述:創業貸款獎補
2.立項依據:根據財金[2016]85號、贛財金[2020]23號文件、興府辦撥款抄字[2017]495號等文件精神,給予本單位縣財政獎補配套資金。
3.實施主體: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根據上級創業擔保貸款工作要求,保障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運轉。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3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3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支持重點就業群體和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推動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
項目六:創業貸款貼息項目
1.項目概述:創業貸款貼息
2.立項依據:根據財金[2016]85號、贛財金[2020]23號文件、興府辦撥款抄字[2017]495號等文件精神,給予本單位縣財政貼息配套資金。
3.實施主體: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根據上級創業擔保貸款工作要求,保障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正常發放到位。
5.實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95.8萬元;預算批復金額95.8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支持重點就業群體和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推動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3.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公務接待費3.2萬元,比上年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第三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1. 《收支預算總表》
2. 《單位收入總表》
3. 《單位支出總表》
4. 《財撥收支總表》
5.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 《財政撥款三公表》
8. 《政府性基金》
9. 《國有資本經營》
10. 《支出總表(引用)》
11. 《財撥總表(引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本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本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本單位或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行解釋。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本單位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死亡撫恤:反映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三、相關專業名詞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信息來源:規劃財務基金監督股
信息制作:鐘慧
審核校準:胡崇任
責任編輯:劉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