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本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本單位收入總表》
三、《本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二)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縣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措施。貫徹實行中央、省、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方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的實施辦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落實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打擊非法使用童工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負責本局和局屬單位的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單位基本情況
2024年本單位內設處室7個,分別為:辦公室、事業單位管理股、工資福利股、勞動保障股、市場股、勞動仲裁院、勞動監察局。
本單位編制人數小計2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14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6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19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9人(行政在職人數14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5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2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總額824.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4.63萬元,增28.84%。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增加績效、社保等支出。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24.71萬元,較 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4.63萬元;其他收入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0 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總額824.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4.63萬元,增28.84%。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增加績效、社保等支出。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1.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92.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9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7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313.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33.4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64.0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2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3.94萬元,資本性支出3.2 萬元。2、項目支出511.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151.23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509.2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64.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0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1.49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95.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5萬元;資本性支出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6.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本單位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524.71萬元,占本年支出預算額的63.62%,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4.63萬元,增加19.23%。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增加績效、社保等支出。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1.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2.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9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7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313.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33.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64.0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2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3.94萬元,資本性支出3.2 萬元。2、項目支出211.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51.23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209.2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2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本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42.2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04萬元,增61.17%,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增加績效、社保等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2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4年本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0。
(九)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2024年預算安排或優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補助項目、人社局單位激勵經費項目等項目支出2024年預算安排, 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2024年本單位預算安排項目9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511.23萬元,其中:
項目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補助項目
1.項目概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補助
2.立項依據:贛人社字【2018】371號文件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社局勞動仲裁院
4.實施方案: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人員給予補助,首席仲裁員200/件,仲裁員100/件。
5.實施周期:一年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20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20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年度辦案150件以上,結案率95%以上。
項目二:人社局單位激勵經費項目
1. 項目概述:縣財政安排的社保、就業工作激勵經費中各按20%比例提取,作為管理經費。
2.立項依據:興府辦抄字[2016]15號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擴面過程的發生的各種人員、辦公等花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55.6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55.6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社保基金參保人數達到48萬人,資金的到賬率達到100%,養老金發放的及時性每月的15日以前發放,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工資達到2000元以上。
項目三:人社局其他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人社局其他資金
2.立項依據:按財政要求編制一個其他資金項目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按財政要求編制一個其他資金項目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30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30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下撥資金使用率100%
項目四:人社局工傷認定調查經費
1.項目概述:人社局工傷認定調查經費
2.立項依據:工傷認定、調查等經費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對工傷認定、調查等經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1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1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全年認定工傷達到100件以上,結案件達100%。
項目五:人社局業務經費
1.項目概述:人社局業務經費
2.立項依據:人社局業務經費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人社局日常業務辦公經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7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7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人社局日常業務辦公經費。
項目六:人社局勞動監察經費
1.項目概述:人社局勞動監察經費
2.立項依據:人社局勞動監察經費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人社局勞動監察經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2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2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處理勞動投訴案件50件以上,結案率達90%以上。
項目七:人社局病號探望費
1.項目概述:人社局病號探望費
2.立項依據:用于探望病人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用于探望病人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2萬元;預算批復金額2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全年探望病人30人以上。
項目八:人社局社會保障卡制卡和發放推廣工作經費
1.項目概述:人社局社會保障卡制卡和發放推廣工作經費
2.立項依據:用于社會保障卡制卡和發放推廣工作經費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用于社會保障卡制卡和發放推廣工作經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3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3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全年補換卡1500張以上。
項目九:人社局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全覆蓋經費
1.項目概述:人社局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全覆蓋經費
2.立項依據:用于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全覆蓋經費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用于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全覆蓋經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3.63萬元;預算批復金額3.63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全年整理檔案數量500份以上。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
公務接待費12萬元,比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
第三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本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本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本單位或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行解釋。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本單位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死亡撫恤:反映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三、相關專業名詞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人社局
信息來源:規劃財務基金監督股
信息制作:鐘慧
審核校準:胡崇任
責任編輯:劉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