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地方性法規、規章起草工作。承擔自然資源有關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中涉及自然資源部分的工作,并監督檢查。負責審批窗口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各項工作。負責縣局權限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集中辦理工作。組織接待群眾來訪及業務咨詢,組織辦理各類來信、來電及網上信訪。負責協調群眾信訪突發應急事項處理。
負責人:肖四桂
辦公地址:興國縣鳳凰大道49號自然資源局三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辦公電話:0797-53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