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業遺跡保護、綠色礦山建設等工作。負責擬訂礦產資源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質遺跡。負責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縣地質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地質勘查規劃。監督管理縣級和自然資源廳委托監督管理的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級重大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專項。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監測、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疏于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負責貫徹執行礦業權管理政策,管理縣級權限內以及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礦種的采礦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統計分析并指導全縣采礦權出讓及審批登記,調處重大權屬糾紛。負責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初審鑒定。
負責人:鐘振綱
辦公地址:興國縣鳳凰大道49號自然資源局五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辦公電話:0797-532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