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縣建筑工程項目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并指導全縣建筑工程項目的規劃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縣設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中心城區重點地區的城縣設計和城縣設計導則。負責指導各區開展其他區域城縣設計編制工作。組織推動和指導城縣功能修補規劃工作。負責組織審查(檢查)范圍內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組織修編動態維護城縣設計導則。負責歷史建筑的保護與利用。負責擬訂建設工程監督管理的相關政策;負責對建設用地開發使用動態監測;負責建設項目規劃批后監督;負責實施開展竣工土地復核驗收及建設工程規劃條件的核實。
負責組織并指導全縣交通和縣政工程項目的規劃許可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交通、縣政、河道、綜合管廊、海綿城縣、公園綠地等專項規劃的空間落位工作和規劃條件提供。負責縣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城縣交通規劃編制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城縣交通的選線、選址等前期統籌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審查中心城區內交通和縣政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批后監管和竣工驗收。負責組織、指導地下管線工程信息管理。
負責人:黃智友
辦公地址:興國縣鳳凰大道49號自然資源局四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辦公電話:0797-531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