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擬定并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落實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落實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線、生態敏感脆弱區等特殊區域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縣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的監測評估。開展全縣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設并監督實施。負責處置建設用地延遲開竣工、閑置土地;負責開展建設用地使用期滿收回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土地出讓的供地計劃和收儲計劃;負責統籌管理建設用地的規劃條件及供地后規劃條件的變更管理;指導自然資源集約利用工作;組織全縣各區或各類建設用地及自然資源集約利用評價;負責建設用地選址、預審、審核工作和規劃許可工作。負責縣政府主導重點項目的規劃策劃,組織編制、推動重點地塊、重點項目供地前方案策劃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工作,配合國家、省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開展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工作。
負責人:鐘聲紅
辦公地址:興國縣鳳凰大道49號自然資源局四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辦公電話:0797-531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