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江西省林業科普基地建設與管理,2022年12月底,由省林業局聯合省科技廳、省科協共同制定的《江西林業科普基地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辦法》共設五章、21條,規定了林業科普基地的范圍、類型、申報條件和程序,以及運行與日常管理等內容。林業科普基地主要依托森林、濕地、草地、沙地、自然保護地及野生動植物等林業資源建設,分為自然保護地類、場館場所類、科教推廣類、信息傳媒類、其他類等5個類型,不同類別的科普基地需滿足相應條件要求才能申報,經過評審后予以公示、命名。
《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科學技術普及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以及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的有效抓手,是面向公眾傳播林業科技和生態文化、宣傳林業生態治理和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建設成果的重要陣地。《辦法》的出臺有助于發揮各類林業科普場所的專業化優勢,有利于開展自然教育、創作林業科普作品,有益于縱深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提高全民生態意識和科學素質。
(作者:熊曉蘭 編輯:鐘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