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醫療保障局興國分局作為市醫療保障局派出機構,下設贛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興國分中心屬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為正科級。承擔著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救助等重要工作。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我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實施辦法、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四)貫徹執行省、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組織監督實施,按上級統一要求做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平臺建設相關工作。
(六)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九)職能轉變
縣醫療保障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完善全縣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交叉職責轉變
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