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序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近日,江西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出臺了《關于印發〈江西省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以組建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為載體,以實施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為切入點,使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主要是針對指導思想、改革目標、原則、目的等進行了明確。
(二)主要任務。
1.加快推進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步伐。文件要求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加快推進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步伐,到2023年6月前,力爭所有統籌區均實現按DRG/DIP付費。
2.全面實施醫共體醫保基金總額管理。一是確定實施范圍。二是明確“打包”范圍。三是核定“打包”支付總額。四是“打包”基金撥付。五是“打包”基金結算。
3.建立健全考核激勵約束機制。一是強化醫共體激勵約束機制。二是完善醫共體考核機制。三是健全醫共體協議管理和運行監測機制。
(三)協同推進其他重點改革。一是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行DRG/DIP付費、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形成統一、規范、有序、高效的醫保支付體系。二是深入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三是助推加強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充分發揮醫共體以強帶弱作用,努力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四是助力支持促進分級診療。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三是實施綜合監管。四是強化績效管理。五是加強宣傳培訓。
三、主要特點
文件從“五個明確”規定醫共體醫保基金總額“打包”支付。
(一)明確實施范圍。范圍包括醫共體縣域范圍內所有參保人員(含異地安置參保人員);縣域內未納入醫共體的其他定點醫療機構,不列入總額“打包”支付范圍,按原有醫保支付結算方式執行。
(二)明確“打包”范圍。范圍包括:縣域內醫共體職工醫保統籌基金(不含個人賬戶資金)和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原則上包括參保人員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住院醫療和轉縣域外異地就醫醫保基金。大病保險和突發公共衛生服務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共體“打包”范圍。
(三)明確“打包”支付總額。原則上以醫共體范圍內定點醫療機構上年度醫保基金結算支付總額,參照前三年醫保基金結算支付增長幅度,確定年度醫共體醫保基金“打包”總額;縣域內基層醫療機構醫保基金總額支出占比原則上不低于16%。
(四)明確“打包”基金撥付。將醫共體內成員單位的醫保基金,由醫保部門直接向醫共體牽頭醫院或總醫院撥付;未納入醫共體的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按原醫保基金撥付政策執行。原則上按不超過年度醫共體“打包”總額60%按月進行預付,即按總額的5%左右按月向醫共體牽頭醫院或總醫院預撥,年終統一結算,多還少補。
(五)明確“打包”基金結算。統籌區醫保部門對醫共體進行年度結算時,對其提供的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以DRG/DIP為主的醫保支付方式進行結算;對長期住院的精神病、康復等患者,實行按床日付費進行結算。結算時須將醫共體縣域內參保人員轉縣域外異地就醫醫療費用進行相應扣減,其他扣減項目,由統籌區醫保部門商財政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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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贛州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