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工作部署,我縣扎實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突出整治重點、聚焦關鍵環節,強化“全鏈條”固本清源,實施“零容忍”打非治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非法運輸、非法充裝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現公布一批執法典型案例,希望有關單位和個人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依法落實有關責任,堅決防范和遏制燃氣安全事故。
案例1:興國某液化氣站涉嫌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案
2025年3月7日,興國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在某液化氣站開展兩會期間安全生產督查中,發現該氣站入戶安檢資料不完善,未單獨建立隱患整改臺賬,且整改率未達到100%,涉嫌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不到位的行為,存在安全隱患。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燃氣經營者應當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節約用氣、并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興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七款之有關規定,對該液化氣站的違法行為處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2:興國某液化氣有限公司涉嫌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案
2025年3月7日,興國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在燃氣安全檢查中發現,興國縣洪門工業園區某餐館油氣混合使用,其供氣企業存在入戶安檢不到位的行為。
該公司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燃氣經營者應當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節約用氣、并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七款之有關規定,興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該液化氣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3:興國某家用電器經營部涉嫌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家用嵌入式單眼燃氣灶案
2025年4月18日,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某家用電器經營部經銷的“家用嵌入式單眼燃氣灶”進行抽樣檢驗中發現,該經營部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家用嵌入式單眼燃氣灶。
該經營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規定,屬于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責令該經營部停止銷售該型號的嵌入式單眼燃氣具,罰款599元、沒收違法所得599元。
案例4:興國某電器批發部涉嫌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5年5月6日,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某電器批發部經銷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進行抽樣檢驗中發現,該批發部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
該批發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規定,屬于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免于罰款、沒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4只、沒收違法所得115元。
案例5:興國某電器經營部涉嫌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5年5月12日,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某電器經營部經銷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進行抽樣檢驗中發現, 該電器經營部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
該經營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規定,屬于經銷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免于罰款、沒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4只、沒收違法所得9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