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5年民生實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5〕5號)、江西省民生實事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10件民生實事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民生辦〔2025〕1號)文件要求,經審核程桂蘭等28人設備申請后已穩定經營滿6個月,符合一次性設備補貼條件,先期租借的設備歸個人所有,設備不足5000元的差額部分將撥付至個人社保卡賬戶,補貼金額共計29400元。現予以公示(詳見附表),公示時間:2026年1月21日至1月29日。公示期間如對個人有異議,可向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反映。
監督電話:5322113 5324868
附件:
興國縣“支持低成本創業”設備租借人員資金補貼發放公示表
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信息來源: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信息制作:肖鋆、王婷
審核校準:蔡彥平
責任編輯:周加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