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有關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同時個別使用單位或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未辦理特種設備相關手續。經我局核查,決定對在本轄區注冊登記的7臺特種設備進行公告停用和注銷(詳見附件
公告停用和注銷清單(12月)),公示期7個自然日。
一、相關產權(使用)單位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轄區分局反饋和說明情況,逾期將作停用或注銷處理,注銷設備的原使用登記表、使用登記證等同時作廢。
二、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個人),應自覺履行安全主體責任,上述停用或注銷后的特種設備如繼續使用,必須申報檢驗合格并重新辦理啟用或注冊登記手續。如非法投入使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聯系人:周嘉睿,電話:5322415
地址:興國縣瀲江鎮五福路68號
興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