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政策及申請辦理指南
一、事項名稱
醫療救助對象手工(零星)報銷
二、辦理條件
符合醫療救助的對象:
一類人員:特困人員(含孤兒)
二類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
三類人員:納入監測范圍的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
口、邊緣易致貧和突發嚴重困難戶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
四類人員: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
以及符合以上四類人員條件的“六類對象”和“兩類人員”。
三、具體待遇:
1.資助參保。分全額資助參保和定額資助參保,其中特困人
員(孤兒參照執行)享受全額資助參保,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定額資助參保,過渡期內定額資助參保對象還包括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困難群眾,定額資助參保標準為 320 元每人每年。按照贛醫保發【2021】14號文件要求,過渡期內定額資助參保對象致貧風險消除后不再享受資助參保政策。
2. 救助待遇。
(1)普通門診。對特困人員(含孤兒)實施普通門診救助,
不設起付線和年度救助限額,按100%予以救助;
(2)門診慢特病救助。I類門診慢特病患者政策范圍內醫療
費用及 II 類門診慢特病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對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按其住院救助政策予以救助,與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
(3)住院救助。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
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進行救助。其中特困人員按 100%予以救助,不設年度救助限額;城鄉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5 萬元:對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年度累計超過 2600 元以上部分,按 6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3 萬元;對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年度累計超過 6500 元以上部分,按 6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治限額2萬。
四、辦理渠道
現場辦理:醫保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
五、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交辦理材料;
2.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受理審核;
3.符合規定的,辦理報銷支付手續。
六、辦理材料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
2.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結算單;
3.醫院收費票據或藥店購藥發票、費用清單或處方底方、出院記錄;
4.需提供參保人有效的銀行賬號信息。
六、辦理時間、地址
辦理地址:各鄉鎮衛生院及縣醫療機構醫保科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七、咨詢方式
地址:興國縣瀲江鎮長岡西路人社局大樓三樓301
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0797-53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