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興國縣供銷社聯合社是縣政府的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管理供銷系統經營管理的重要商品,開展農村經濟工作的社會化服務和經營活動,扶持發展商品生產,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維護全系統基層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2025年本部門共有單位1個(興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
2025年本部門機關單位內設處室5個,分別為:辦公室、財務會計股、合作指導股、經濟發展股、監事會辦公室。
2025年本部門編制人數小計16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16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47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3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1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3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34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收入預算總額1956.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20.2萬元,增348.82%。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46.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4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2萬元;其他收入2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萬元;財政撥款結轉(結余)15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1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總額1956.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20.2萬元,增加348.82%。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增加。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商品服務業等支出165.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6萬元;農林水支出70萬元,較上一年預算安排增加70萬元;其他支出164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9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196.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2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0.7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49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2、項目支出176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1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其他相關支出176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50.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9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72.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12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萬元;其他相關支出176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6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246.01萬元,占本年支出預算額的12.57%,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2.4萬元,增加13.2%。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商品服務業等支出165.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5.1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3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0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6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196.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32.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0.7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2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49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2、項目支出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0萬元,其中:其他相關支出5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基金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本部門(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15.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13萬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禁止鋪張浪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政府采購總額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輛、執法執勤用車輛。
2025年本部門(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0元。
(九)整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5年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整體支出預算金額1956.01萬元。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2025年預算安排,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2025年本部門(單位)預算安排項目4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1760萬元。
(十)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項目一:興國縣供銷社2025年其他資金
1.項目概述:用于以前年度后續支出事項、2025年度支出事項的2024年結余、2025年度其他資金。
2.立項依據:興財字【2025】1號
3.實施主體:興國縣供銷社
4.實施方案:按年初設定績效目標、行業指標,分季度進行績效運行監控、考核及資金撥付。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實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20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20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按規定、按進度使用2024年結余、2025年度其他資金,完成以前年度后續支出事項、2025年度支出事項、2025年度支出事項。1、加大基層社建設力度。2、提升基層社服務功能。3、通過擴大銷售規模增加供銷社經濟收益。
項目二:基層社恢復升級改造
1.項目概述:用于其基層社恢復重建,把基層供銷社建設成直接面向農民綜合性經營服務組織
2.立項依據:2025年度預算資金安排
3.實施主體:興國縣供銷社
4.實施方案:深化供銷社改革,把基層供銷社建設成直接面向農民綜合性經營服務組織,打造成為農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為推進鄉村振興發揮更大作用。
5.實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5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5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以恢復重建供銷合作社基層體系為目標,把基層供銷社建設成直接面向農民綜合性經營服務組織,打造成為農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為推進鄉村振興發揮更大作用。
項目三: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設項目
1.項目概述:項目回收體系建設,智能分類回收設施建設項目
2.立項依據:2024年度結轉資金安排
3.實施主體:興國縣供銷社
4.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廢舊物資回收設施,健全城市廢舊物品回收分揀體系,推進興國縣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5.實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144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144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新建廢舊物資智能分揀線,更新購置各類廢品處理線,形成年回收分揀金屬,電子廢棄物等廢舊物資3萬噸的能力
項目二: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
1.項目概述:發展農業生產托管推動服務規模經營,有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2.立項依據:2024年度結轉資金安排
3.實施主體:興國縣供銷社
4.實施方案:以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為主要目標,以鞏固完善統分結合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并豐富其內涵為主線,從推動農戶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和推動服務主體開展托管服務兩方面入手,大力發展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托管推動服務規模經營,有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5.實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7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7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通過對承接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主體給予一定補助的方式實施項目按要求完成0.7萬畝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績效目標任務,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本部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2.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公務接待費2.5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5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或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行解釋。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死亡撫恤:反映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三、相關專業名詞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