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2024年部門(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一)推進區域發展。負責統籌落實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
(三)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內村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落實轄區內相關行政事務常態化管理。統籌協調區域內相關力量,協助做好監督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四)領導基層自治。指導村民委員會等建設,組織人民群眾和單位參與基層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
(五)維護安全穩定。承擔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等相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
(六)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等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服務發展;
(七)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2024年本部門共有單位1個,包括:興國縣瀲江鎮人民政府。各單位于人民政府機關單位進行財務核算,均未獨立核算。
2024年本部門機關單位內設處室22個,分別為: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紀檢辦公室、民政所、退役軍人事務站、勞保所、經管站、統計站、水務站、水保站、應急管理站、自然資源所、綜治中心、人武部、林業站、財政經濟和鄉村振興辦公室、果茶站、文化站、動物防檢站、清潔辦、農技站、農機站。
2024年本部門編制人數小計8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42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9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66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66人(行政在職人數31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35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0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收入預算總額587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08.58萬元,減1.81%。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7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8.58萬元;其他收入5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總額587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108.58萬元,增(減)1.81%。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633.8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8.3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2.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9.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2.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34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87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08.58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7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7.6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89萬元,資本性支出60萬元。2、項目支出5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0萬元,其中:其他相關支出500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7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08.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7.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8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1.24萬元;資本性支出6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0萬元;其他相關支出5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878.6萬元,占本年支出預算額的14.95%,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08.58萬元,減11%。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33.8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68.3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2.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4.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9.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33.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2.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2.34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87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108.5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7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7.6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89萬元,資本性支出60萬元。2、項目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本部門(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137.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1.19萬元,增長(下降)0.86%,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政府采購總額6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
2024年本部門(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九)整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整體支出預算金額5878.6萬元。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2024年預算安排,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本部門(單位)預算安排項目1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5000萬元。
(十)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本部門(單位)預算未安排年度重點項目,僅安排單位其他收入項目1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5000萬元,其中:
項目名稱:瀲江鎮其他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建立2023年瀲江鎮人民政府其他資金項目庫,保證其他資金及時撥付使用,確保瀲江鎮其他資金項目庫平穩運行。
2.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上級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興國縣瀲江鎮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對瀲江鎮其他資金及時撥付
5.實施周期:一年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500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500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保障單位正常運轉,項目正常實施。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56.66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公務接待費46.93萬元,比上年減2.47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減少預算。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73萬元,比上年減0.51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厲行節約,減少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第三部分2024年部門(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或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行解釋。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死亡撫恤:反映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三、相關專業名詞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瀲江--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瀲江--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附表1-9【911】2024年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