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生育保險已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覆蓋以下兩類人群:
1.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雇傭的在職職工,無論男女,均應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無需繳費。
2.自愿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如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自由職業者等),其參保繳費自動包含生育保險,無需額外辦理手續,個人按規定繳費即可享受相應待遇。
參加生育保險都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生育保險保障的待遇包括兩類:
一是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參保女職工和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可按規定報銷生育相關的醫療費用。
二是生育津貼,是指女職工在分娩后休產假期間獲得基本經濟收入。不過,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僅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不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可以報銷哪些醫療費用?具體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生育保險可報銷的醫療費用涵蓋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及計劃生育相關費用,具體報銷比例如下:
一是生育門診費用:在一個懷孕周期內,參保人政策范圍內的產前檢查費用,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按照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額為 1200 元。(生育門診限額不納入職工普通門診統籌支付限額計算)。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按上述“生育門診”政策執行。
二是生育住院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生育醫療費用報銷不設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100%、三級醫療機構90%,統籌基金支付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封頂線合并計算。
如果我參加的是居民醫保,我的生育醫療費用能報銷嗎?
答:生育保險覆蓋的是用人單位和職工,未就業人員參加居民醫保,不參加生育保險,但生育時相關醫療費用可由居民醫保(而不是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報銷。
生育保險執行什么目錄?和醫保目錄一樣嗎?
答:生育保險和基本醫保目錄一致,即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范圍。
生育津貼一般什么時候申領?交了材料多長時間能辦完?
答:參保女職工生育后即可按規定申領生育津貼,醫保經辦機構會在受理后的規定時間內辦結。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參保人需在收費票據就診日期(門診)/出院記錄(住院)結束日期一年之內申請生育津貼支付,逾期不予受理。
領取生育津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按照《江西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3.0版)》,申領辦理生育津貼只需要提供: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
2.診斷證明(門診)/出院記錄(住院);
3.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享受增加生育津貼天數的,如無法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結婚證、出生證、生育服務卡信息,由辦理人提供;
4.單位及企業參保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的銀行賬戶信息,靈活就業人員則需提交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信息;
5.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中央、省屬)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產假期間工資收入證明,用以說明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情況。
辦理完生育津貼申領業務后,生育津貼可以直接發放給個人嗎?
答:在贛州市,生育津貼并非都直接發放給個人,具體發放規則如下: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中央、省屬)在職在編人員在申請生育津貼時,需填報《贛州市 XX 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產假期間工資收入證明》。
若單位已正常發放工資,且工資標準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單位應委托醫保經辦機構將生育津貼退回財政;若工資標準低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差額部分由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再發放給職工個人,剩余部分單位應委托醫保經辦機構退回財政。其他參保單位生育津貼由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若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工資,且工資標準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職工不再領取生育津貼;若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工資,但工資標準低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工資,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個人,用人單位不得截留挪用。自愿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發放給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