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樟木鄉人民政府
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黨建引領基層體系,強化基層治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加快現代農業強鄉步伐;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體系,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深入推進農業農村改革,增強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三)加強公共管理。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內集鄉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
(四)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減災救災、防疫、氣象災害防御、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強“全要素網格”建設,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政務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移民、民政、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自然資源、統計、水利等方面相關政策。加強鄉綜合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推進集中審批服務,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六)領導基層自治。領導村民委員會、業委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推進村民委員會自治;組織村民和單位參與村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村務公開、財務公開。
(七)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村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八)加強財稅管理。負責鄉本級財務以及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九)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2025年本部門共有單位 1 個,包括:興國縣樟木鄉人民政府。
2025年本部門機關單位內設處室7個,分別為:黨政辦、黨建辦、財經辦、社會事務辦、產業發展辦、紀委監察辦、綜治信訪辦。
2025年本部門編制人數小計__45__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__20__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__0__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__25__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__0__人。實有人數小計__51__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__40__人(行政在職人數__17__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__0__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__23__人);離休人數小計__0__人;退休人數小計__11__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收入預算總額 1140.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839.93 萬元,減 42.42 %。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減少。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638.22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58.19 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 0 萬元,較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 萬元;事業收入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 萬元;其他收入 50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800 萬元;財政撥款結轉(結余) 1.8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88 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總額 1140.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839.93 萬元,減 42.42 %。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減少。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415.1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424.88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75.5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7.35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41.49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9.75 萬元;農林水支出 5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56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51.3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25 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 0.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0.6 萬元;其他支出 50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500 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 548.22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31.81 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21.36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02.38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4.48 萬元,資本性支出 10 萬元。2、項目支出 591.8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808.12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1.28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90.6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 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 0 萬元,資本性支出 0 萬元,其他相關支出 500 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422.6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21.05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92.9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763.18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4.4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7.2 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 0 萬元;資本性支出 1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5 萬元;其他相關支出 50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100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 638.22 萬元,占本年支出預算額的 55.97 %,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58.19 萬元,增 10.03 %。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415.1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24.88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74.2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16.27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41.49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9.75 萬元;農林水支出 5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56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51.3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1.25 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 548.22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31.81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21.36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02.38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4.48 萬元,資本性支出 10 萬元。2、項目支出 9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 90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90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 萬元,資本性支出 0 萬元,其他相關支出 0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基金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本部門(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 102.3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 53.78 萬元,下降 34.43 %,主要原因是:工作減少。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本部門(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1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 輛、執法執勤用車 2 輛。
2025年本部門(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0 。
(九)整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5年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整體支出預算金額 1140.1 萬元。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化2025年預算安排或樟木鄉其它資金等項目支出2025年預算安排, 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
2025年本部門(單位)預算安排項目 4 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 591.878 萬元。
(十)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項目一:2025年樟木鄉其它資金
1.項目概述:建立2025年樟木鄉人民政府其它資金項目庫,保證其它資金及時撥付使用,確保樟木鄉其它資金項目庫平穩運行。
2.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上級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興國縣樟木鄉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建立2025年樟木鄉人民政府其它資金項目庫,保證其它資金及時撥付使用。
5.實施周期:1年(2025年1-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 500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 0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項目按時完工,資金撥付率100%。
項目二:樟木鄉司法,民政信訪,應急等專項工作經費
1.項目概述:建立樟木鄉司法,民政信訪,應急等專項工作經費項目庫,保證專項工作經費及時撥付使用,確保樟木鄉專項工作平穩運行。
2.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上級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興國縣樟木鄉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建立樟木鄉司法,民政信訪,應急等專項工作經費項目庫,保證專項工作經費及時撥付使用。
5.實施周期:1年(2025年1-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 34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 34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項目按時完工,資金撥付率100%。
項目三:村級支出_村級資金特定項目庫
1.項目概述:建立村級支出_村級資金特定項目庫,保證村級資金特定項目庫及時撥付使用,確保村級資金特定項目庫平穩運行。
2.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上級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興國縣樟木鄉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建立村級支出_村級資金特定項目庫,保證村級資金特定項目庫及時撥付使用。
5.實施周期:1年(2025年1-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 56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 56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項目按時完工,資金撥付率100%。
項目四:樟木鄉上級資金(非三保)
1.項目概述:建立樟木鄉上級資金(非三保)項目庫,保證上級資金(非三保)及時撥付使用,確保樟木鄉工作平穩運行。
2.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上級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興國縣樟木鄉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建立樟木鄉上級資金(非三保)項目庫,保證上級資金(非三保)及時撥付使用。
5.實施周期:1年(2025年1-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庫申報金額 1.878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 0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項目按時完工,資金撥付率100%。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本部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 19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公務接待費 14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5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無相關業務,不安排相關資金。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門(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5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或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行解釋。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死亡撫恤:反映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三、相關專業名詞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