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群、曾輝平、黎發奎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在瑞興于道路與經十二路連接處設置紅綠燈路口”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你們對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關注與建言,現就建議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經了解,我縣瑞興于快速交通走廊項目建設施工在城區范圍內擬增設6處交通信號燈路口。目前,經十二路與瑞興于道路路段存在設計變更情況,待該路段設計變更確定后,我大隊將再次會同相關單位對路段開展實地踏勘,確認交通設施設置方案。
下一步,我大隊將進一步加強對全縣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加強隱患排查與整改,提高各路口的通行效率,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再次感謝你們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