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整治城區內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注與建言,現就建議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共享電動車管理現狀及問題分析
近年來,共享電動車作為"最后一公里"的便捷出行方式,在我縣投放量已達1000余輛,涉及品牌企業3家,覆蓋城區主要商圈、醫院、學校等區域。但隨著投放量增加,管理矛盾日益凸顯:一是車輛停放秩序混亂,占用機動車道、盲道、消防通道等違規停放現象屢見不鮮;二是企業運維力量不足,高峰時段調度不及時導致"淤積"現象頻發;三是部分用戶文明騎行安全意識薄弱,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為有效解決共享電動車占用機動車車道停放現象普遍,停放秩序混亂的問題,大隊一是開展共享電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加強路面巡查管控,依法實施對占用機動車道、二三輪車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停放的共享電動車進行管理;二是聯合城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共享電動車運行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加強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三是加強宣傳引導,提升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您在提案中提出對我縣城區共享電動車整治建議涵蓋宣傳引導、基礎設施完善、企業管理強化、執法力度加大、鼓勵公共參與等多方面,全面且深入,與我大隊在共享電動車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對推進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下一步,大隊將以此次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為契機,根據您的提案并結合全縣道路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共享電動車交通安全通行管理,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再次感謝您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