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在G319國道與興國縣經七路交叉路口、G319國道與興國縣經五路交叉路口、興國縣蘇區大道與文明大道交叉路口3處交叉路口(共10個點位方向)新增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相關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自動抓拍并依法處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新增設置點位及抓拍方向
(一)G319國道與興國縣經七路交叉路口:東向西方向、南向北方向、西向東方向
(二)G319國道與興國縣經五路交叉路口:東向西方向、南向北方向、西向東方向
(三)興國縣蘇區大道與文明大道交叉路口:東北向西南方向、東南向西北方向、西北向東南方向、西南向東北方向
二、抓拍違法行為
上述監控設備主要抓拍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等違法行為。
三、廣大道路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本通告要求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主動規范交通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本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