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村民亂挖亂采破壞生態不顧他人出行安全的問題”收悉,我鄉高度重視,組建了專項工作組至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關于你反映的江鎢控股集團畫眉垇礦業有限公司礦區堆放生產期間排放的廢石、石渣,礦區負責人將堆積如山的廢石變賣給陳也村村民曾憲珠的問題,據調查了解部分屬實。
江西畫眉坳鎢業有限公司(采礦許可證號C3600002009073120030483有效期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4日)已將采礦證延期材料遞交自然資源部。采礦證2020年11月到期后,公司開始停產。公司停產后,按照《江西畫眉坳鎢業有限公司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開展對公司生態修復區域進行修復工作。
公司粗選工業場所是用原礦山開拓時的廢石進行堆積而成的,按照公司《江西畫眉坳鎢業有限公司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也需對此場所進行生態修復。公司對此區域的廢石約9.5萬噸進行了公開招投標,最終興國縣興陳石料加工廠經過競標獲得承包權。按合同要求承包方也需要承擔安全環保、生態修復義務。
二、關于你反映該人無視生態保護和村民出行安全,亂挖亂采,和諧的生態,植被,河床,嚴重破壞造成道路旁邊多處懸崖、滑坡,道路狹窄、缺損、排水不暢等,危險系數陡增等問題,據了解不屬實。
三、關于你反映給村民生產生活出行帶來極其不便和安全隱患,特別是給學生出行造成恐懼心理的問題,據調查了解不實。
下一步,我鄉將持續關注生態環境等相關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