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興江鄉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嚴格落實縣委關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積極推進開展法治活動,不斷完善機制,提高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現將本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推動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一是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嚴格落實《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擺在事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決策、依法履職,定期和不定期聽取法治工作進展情況,推進、督促各項工作落地、落實,將法治工作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二是采取多種方式把法治思想作為領導干部理論學習的重點內容。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學法清單》,明確重點任務。提升“關鍵少數”依法行政能力,抓好干部任前法律法規知識考試,明確工作任務、起止時間等,進行任務分解、壓實責任。利用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周二夜學、范文編撰等線上+線下方式,常態化開展集中學習和自主學習活動,不斷創新學法形式,增強學法用法的效果,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經常化、制度化,提高依法決策能力。
(二)全面加強制度體系,推進行政領域法治治理能力水平。一是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建立了與鄉綜治中心、派出所、法庭、村(社區)共同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聯動工作機制,每月召開突出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認真分析匯總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同時與縣法院、古龍崗法庭加強溝通對接,加強信息共享,爭取庭前調解一批,從源頭上減少訴訟量。2024年,開展矛盾糾紛排查200人次,調解各類糾紛189件,調解成功率96.83%。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動員全鄉9名干部報名行政執法考試,目前已有4名干部考取執法證。出臺制定了《興江鄉重大案件行政處罰集體討論制度》《興江鄉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對照《江西省行政處罰文書參考樣式》(2022年版)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執法流程,強化綜合執法能力。我鄉共有1起行政訴訟案件,鄉長本人進行出庭答辯,做到了既出庭又出聲,目前正在等待判決結果。三是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參與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審核員”“守門員”“指導員”作用,對黨委文件、重大決策、行政執法的合法合規性全過程審查,分析行政行為存在的隱患,善后補救。今年以來,協助審查規范性文件4余件,提供法律服務咨詢30余次,重大執法決定審查6份,行政訴訟案件代理一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助手作用,為政府決策部署和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建議。
(三)全面加強普法教育,推廣法治精神做到強基礎入人心。一是持續優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推動政策法規、資金信息、重點領域信息、通知公告等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應公開盡公開。依托興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主動公開鄉鎮法治政府年度工作報告、決算信息、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等各類政務信息380余條。二是積極打造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以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為目標,將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作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今年以來,在11個行政村2個社區開展了民主法治的創建工作,定期組織“法律明白人”培訓,邀請國興律師事務所律師進行授課。三是不斷強化深入開展普法宣傳。聯合鄉派出所、平安辦定期開展聯合巡邏、提高見警率;聯合鄉平安辦、派出所、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在逢圩日設點開展宣傳,結合屋場會與唱戲的有利時機加強宣傳,提升群眾法律素質。目前已舉辦法律宣傳活動10余次,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法律援助》知識問答等學習材料800多份,接待咨詢人數600多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4年,興江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縣委、縣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有待提升。鄉村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基礎薄弱,缺乏系統性和精品化設計,公共法律宣傳陣地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未能充分發揮其作用,法治文化陣地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仍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工作深度推進還有差距。普法宣傳不平衡、不充分,偏遠村莊的宣傳活動開展相對薄弱,特別是圩鎮人員流動性強,大多是一些老年人,普法受眾面存在局限性,對法律重要性的認知提升不夠,“法律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等活動開展的頻次還有待加強,學法普法工作在形式上有待創新。三是執法隊伍專業素質還需強化。新入職執法人員在執法經驗方面尚顯不足,鄉鎮綜合執法承擔的執法業務范圍廣而雜,部分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與規范性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還存在差距,在執法流程細節防范等方面仍需強化。
三、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創新方式。結合興江鄉普法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措施,充分利用網絡、自媒體等新型宣傳載體,開發公眾號、視頻號等普法渠道的功能和作用,積極開展以案釋法“點對點”普法,充分發揮司法所、派出所、執法大隊等部門以及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人民調解員等力量在日常工作中的普法職責作用,督促他們堅持“執法就是普法,執法人就是普法人,執法現場就是普法現場”的工作理念,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實時實地開展“點對點”以案釋法工作,讓法律法規真正融入各村群眾的日常生產、生活當中。
(二)進一步規范行動。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參加培訓、考試,不斷加大對新出臺法律法規的跟進學習,確保執法人員及時掌握、熟練運用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適當開展能力素質培訓活動,在完成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學時的基礎上,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每個人都能接受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切實提升執法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執法、維護穩定、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斷提高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對重大行政處罰審查、執法案卷評查、執法監督檢查等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移交紀檢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將法治政府工作要點進行分解,進一步明確相關中心站所、黨政辦的普法責任,細化普法任務措施清單,確定普法的主要內容、工作標準、時限要求及指標要求,使普法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并加大普法責任制考核和督查力度。嚴格貫徹落實政務公開制度,認真執行向黨委工作報告制度,讓群眾充分了解政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完善內部層級監督,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督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求按期整改,確保行政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真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推動行政工作法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