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興國縣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興國縣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興國縣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農貿市場價格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我縣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以點帶面,監督指導全縣農貿市場管理者(開辦者)在市場醒目位置每日公示農副產品監測價格,全面提升農貿市場規范化建設,為我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和省級文明城市夯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全縣農貿市場在醒目位置公示市場內農副產品監測價格(指參考價格,以下同),2022年10月18日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三、工作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分工負責,團結協作,抓好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一)縣發改委:每日采集各大商超的品種、計價單位、單價作為各農貿市場的參考價格,并告之城市管理部門,由其進行公示。
(二)縣城管局:根據價格公示牌(見附件1)的標準,選好位置,安裝好縣主城區(瀲江鎮和經開區,以下同)的價格公示牌,并根據發改委推送的價格,每日公示農副產品監測價格或督促市場開辦者(管理者)每日做好價格監測公示工作。
(三)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督導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推動工作的落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
(四)縣商務局:負責不定期監督檢查縣主城區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密切關注農副產品的價格行情。
(五)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我縣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公示工作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串通漲價及經銷違法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強農貿市場收費行為的監管。
(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主城區外的各鄉鎮農貿市場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在農貿市場出入口醒目位置公示農副產品監測價格,產品的品種和計價方式可參照縣城區農貿市場的樣式,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安排鄉鎮工作人員每日公示農副產品監測價格;價格主管部門加強業務指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工作落實。小市場大民生,在農貿市場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價格是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展示我縣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責任心、使命感和緊迫感,確保工作落實、落細。
(二)明確工作任務,加強溝通協調。農貿市場醒目位置公示商品零售價格工作實施屬地管理,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發改委、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縣城管局10月15日前要組織安裝好縣主城區的價格公示牌,確保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加強組織領導,及時上報材料。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發改委、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調度,明確分管領導和承辦人員。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要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工作的落實;縣農業農村局收集整理各鄉鎮農貿市場價格公示工作情況,10月20日前將工作小結函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匯總。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10月16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