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全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
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縣直(駐縣)各有關單位:
現將《全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2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全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
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河南方城“1·19”重大火災事故以及新余渝水“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徹底整治重點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方案》和全國、全省、全市、全縣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縣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兩個至上”、立足“兩個根本”,充分認清當前極其嚴峻的火災形勢,緊盯重點領域、聚焦關鍵環節,精準發力、重拳除患,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切實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按照“政府牽頭、部門監管責任、鄉(鎮、區)屬地責任、場所主體責任”的原則,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宣傳、大演練、大約談、大督導、大落實行動,全面排查“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嚴格落實整治重點要求,切實將壓力傳遞到基層單元,傳導到社會末梢,推動壓實最末端火災防范責任,堅決遏制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發生。
二、重點范圍
(一)“九小場所”。包括小商店、小旅館、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小醫院(診所、養老院)、小網吧、小餐飲場所、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等場所。
(二)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包括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園中園”“廠中廠”企業等場所。
(三)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寄宿制中小學、養老院、旅游場所、兒童福利院等場所。
三、整治重點
圍繞“拆牌、破網、清通道、治電焊”,集中整治以下重點問題:
(一)違規設置防盜窗(網)和廣告牌
1.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2.人員密集場所戶外廣告牌審批時未依法依規核對是否影響建筑物公共安全。
(二)安全疏散條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數量不足、寬度不夠。
3.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損壞。
4.未結合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員工、宿管員不掌握初起火災撲救和組織疏散逃生技能。
5.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未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統一管理。
(三)違法違規施工作業和生產經營
1.未經審批施工作業、無證施工作業、違規拆除作業、違規層層轉包施工作業、未落實作業安全措施冒險作業。
2.違規使用明火或者電焊、氣焊作業,動火、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電焊、氣焊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作業現場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3.動火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4.施工現場動火動焊作業、帶火花作業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作業交叉進行。
5.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的冷庫違規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冷庫建設、改造、拆除施工期間未嚴密落實火災防范措施。
(四)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1.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違章搭建。
2.違規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綠植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
(五)生產經營、倉庫存儲與人員住宿違規“合用”
1.沿街店鋪違規住人,未落實防火分隔措施。
2.廠房、倉庫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
3.在居民住宅樓違規設置生產加工小作坊。
(六)電氣使用不規范
1.電線電纜未穿管保護,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開關、插座直接安裝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燈具與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采取隔熱、散熱等措施。
4.隨意亂拉亂接電線,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5.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在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場所內等停放、充電。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開展安全大排查行動
1.各鄉(鎮、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發布張貼整治通告(附件1),制定并發放三類場所消防檢查要點,全面發動三類場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督促場所責任人、管理人帶隊開展自查,并簽字確認自查記錄存檔備查。并督促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物業人員等上門入戶宣傳發動,指導自查自改。〔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下同,不再列出〕
2.各鄉(鎮、區)要劃分網格片區,明確分片包干責任和網格排查人員,實行包保負責、責任到人,并組織發動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綜合執法隊、市場監管分局等基層力量開展排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業領域突出風險隱患。鄉(鎮、區)消安委辦公室要印發三類重點場所消防整治指南及排查檢查表格,組織基層排查力量和部門檢查人員開展集中培訓,確保排查質效。〔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二)集中開展風險大整治行動
3.對排查發現的突出風險隱患,建立隱患問題和整改責任清單(附件2),要登記上賬、閉環管理。對于單位場所自身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對于難以整改的,作為攻堅整治對象,明確整改責任及方案,細化整改措施和時限,2月底前縣政府將再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4.嚴格執行《贛州市電氣焊作業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企業類電氣焊作業,嚴格執行行業管理規定,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監管責任;對零星類電氣焊作業實施報備管理,由村(居)委派員對作業消防安全要求、作業場所上方是否有培訓機構、作業建筑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等環境安全進行現場確認,并由各鄉(鎮、區)審核確認。分類落實全程監護,對“三類場所”和其他作業風險高的場所,村(居)委派員現場監護;對其他場所作業督促用工主體落實現場監護人全程現場監護。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區)加強巡查,對違法違規動火作業的,嚴格執法監管。〔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5.開展“拆牌、破網、清通道”專項行動,組織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閉安全出口、違規設置防盜窗(網)等問題,對堵塞逃生通道的防盜窗(網)、廣告牌和障礙物等,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拆除和清理;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標志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并保持完好有效。〔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6.對2023年專項行動以來排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全面開展“回頭看”,逐一現場復核整改情況,對虛假整改、表面整改的,堅決依法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或臨時查封危險部位、場所等措施。〔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7.對存在隱患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場所,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尤其對于違規動火電焊施工作業、疏散通道占堵和違規設置鐵柵欄等問題,要堅決打擊整治。〔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8.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錄入信用管理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犯罪的,落實行刑銜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集中開展隱患大曝光行動
9.利用電視、官媒、官微集中曝光典型隱患、突出問題和嚴重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單位名稱和具體問題。對于隱患問題特別突出、違法行為特別嚴重的,協調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等主流媒體曝光,推動隱患整改。〔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10.各鄉(鎮、區)要設立違規用火和消防隱患舉報投訴電話,落實相關獎勵措施,并在媒體平臺大力宣傳,發動公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
11.加強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災事故原因教訓,增強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能力素質。〔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四)集中開展安全大宣傳行動
12.落實縣委宣傳部、縣消防救援大隊《關于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的通知》,廣泛采取“線上+線下”“傳統+現代”等各種方式,利用戶外LED大屏、樓宇幕墻、樓宇電視、室內電子屏、公共廣播、宣傳櫥窗、游動字幕和海報、掛圖、短信等各類載體,密集開展提示性、警示性宣傳,營造鋪天蓋地的宣傳氛圍。〔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縣直(駐縣)相關部門〕
13.組織當地主流媒體和政務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暢通生命通道、應急疏散逃生等常識宣傳,引導居民自覺落實“三清三關”,確保縣、鄉兩級新聞媒體持續推出宣傳報道和公益科普,政務媒體矩陣每周推送常識不少于3條。〔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直、駐縣有關單位〕
14.以網格為單位,發動網格員、應急管理員和片區民警等網格力量廣泛開展平安“敲門”行動,逐村、逐小區、逐樓棟開展上門入戶宣傳式巡查,上門排查火災隱患,做好消防安全提示提醒。〔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縣委政法委、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
(五)集中開展消防大演練行動
15.聚焦“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三類重點場所,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預案,按照制定演練預案、做好演練準備、組織實施演練、開展復盤評估的方法步驟,組織開展全員全要素應急疏散大演練,確保發生火災做到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疏散引導。〔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16.突出經營場所業主、員工、宿舍管理員、醫護人員和護工、物業人員、保安員、基層執法人員和網格員等“七類重點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三支處置隊伍”,開展專項疏散演練和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落實逐批考核、逐人過關,確保人人明職責、個個會處置。2月底前全面完成一次安全知識警示教育、一次消防技能實操實訓、一次全要素應急疏散演練等“三個一”活動。〔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六)集中開展單位大約談行動
17.各鄉(鎮、區)、各行業領域要結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及時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向存在突出風險的場所、企業發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風險隱患,提出防范對策措施。對火災多發鄉(鎮、區)、問題突出的行業,由縣安委會組織開展約談工作,發出工作警示函。對重大隱患、區域性隱患,要組織召開隱患整改現場會。〔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18.加強監管行業領域單位的約談提醒,與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逐個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切實督促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七)集中開展全域大督導行動
19.縣政府辦要會同應急、公安、消防等部門派出工作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明查暗訪,并配備媒體攝像人員隨隊檢查錄像,督查結束后召開警示會,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層次原因,通報工作問題不足,傳遞工作壓力,提出建議措施。對督查暗訪發現的問題指名道姓通報,對不履職、不作為以及行動遲緩甚至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將問題線索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從嚴處理。〔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等部門〕
20.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成立督導組、執法小分隊,由部門領導帶隊,抽調業務骨干,分片區集中開展督導檢查,要敢于較真碰硬、敢于直擊問題,如實反饋督導情況,真正起到督導效果。〔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八)集中開展責任大落實行動
21.縣領導要專題調度一次分管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工作,并深入一線開展督導檢查。〔責任單位:縣安委辦〕
22.2月底前,各鄉(鎮、區)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調度一次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系統分析研判本轄區消防安全風險,制定針對性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城市社區管委會〕
23.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組織召開一次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會,深入一線開展督導檢查。〔責任單位:縣直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
24.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期間發生亡人和有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月底前)。結合實際細化本鄉(鎮、區)、本單位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方案,明確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細化任務分工和工作責任,作出專題部署發動。向社會廣泛發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強大除患攻堅聲勢。
(二)除患攻堅(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部署,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宣傳、大演練、大約談、大督導、大落實行動,全面排查“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嚴格落實整治重點要求,確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驗收評估(3月底前)。對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進行驗收評估,總結成效,通報問題。驗收不合格的,要進行重點督辦,責成重新組織開展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政治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指揮調度,壓緊壓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排查風險隱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質效,堅決遏制各類火災事故多發連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強化部門監管。各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聚焦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場所六類整治重點,加大檢查執法力度,既要依法履職、各司其職,又要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工作合力。對職能交叉和新業態新風險,各鄉(鎮、區)要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及時明確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擔當,不得推諉扯皮。
(三)強化統籌推進。各鄉(鎮、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與“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全國兩會安保工作等重點任務有效結合、同步推進,強化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風險評估,找準隱患問題集中的重點領域、敏感場所、薄弱環節,采取精準有力措施重拳攻堅,全力維護本地、本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四)強化監督問效。縣政府辦要將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納入政務督查和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加強過程監管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格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現行動遲緩、工作敷衍的,查不出問題、發現問題不處理的,要通報批評、督辦整改,問題嚴重的嚴肅問責追責。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按程序啟動責任倒查機制,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鄉鎮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統籌推進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具體由縣消安委牽頭組織實施,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報送縣消安委辦公室。縣消安委辦公室將適時對各鄉(鎮、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2月22日和3月27日前,分別報送階段性進展情況、工作總結及《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統計表》(附件3)。聯系人:鐘運平,電話:0797-7797903,郵箱:xgxfaqwyh@163.com)。
附件:1.關于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的
通告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隱患和整改責任
清單
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統計表
附件1
關于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
行動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我省新余市“1·24”重特大火災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堅決徹底整治重點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縣人民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縣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三類重點場所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照自查重點內容,自評風險、自查安全、自改隱患。現將自查重點內容通告如下:
一、違規設置防盜窗(網)和廣告牌
1.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2.人員密集場所戶外廣告牌審批時未依法依規核對是否影響建筑物公共安全。
二、安全疏散條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數量不足、寬度不夠。
3.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損壞。
4.未結合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員工、宿管員不掌握初起火災撲救和組織疏散逃生技能。
5.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未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統一管理。
三、違法違規施工作業和生產經營
1.未經審批施工作業、無證施工作業、違規拆除作業、違規層層轉包施工作業、未落實作業安全措施冒險作業。
2.違規使用明火或者電焊、氣焊作業,動火、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電焊、氣焊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作業現場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3.動火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4.施工現場動火動焊作業、帶火花作業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作業交叉進行。
5.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的冷庫違規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冷庫建設、改造、拆除施工期間未嚴密落實火災防范措施。
四、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1.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違章搭建。
2.違規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綠植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
五、生產經營、倉庫存儲與人員住宿違規“合用”
1.沿街店鋪違規住人,未落實防火分隔措施。
2.廠房、倉庫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
3.在居民住宅樓違規設置生產加工小作坊。
六、電氣使用不規范
1.電線電纜未穿管保護,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開關、插座直接安裝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燈具與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采取隔熱、散熱等措施。
4.隨意亂拉亂接電線,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5.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在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場所內等停放、充電。
縣人民政府將組織力量對以上問題開展全面檢查,并組織開展監督執法。鼓勵群眾通過12345,或直接向所在鄉(鎮、區),縣消防或屬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舉報違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和舉報核查屬實的,有關部門將依法查處。
本通告所指“九小場所”,即小商店、小旅館、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托育(管)機構)、小醫院(診所、養老院)、小網吧、小餐飲場所、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等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即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即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寄宿制中小學、養老院、旅游場所、兒童福利院等場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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