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社會公眾獲取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五型”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類:
1.概況信息。包括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文件。包括本單位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本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相關文件。
3.發展規劃。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計劃。
4.工作動態。包括重要會議、經濟社會發展、惠民實事項目等最新動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政務公告、公示;綜合性和階段性統計數據。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干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財經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情況;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及建設資金使用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政府設置的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征用土地、房屋拆遷中由政府支付的補償及補償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況;稅收政策及稅收工作情況;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況;保險政策及保險工作情況;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情況,重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招商引資情況。
7.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8.公共服務。包括面向公民的服務信息,面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服務信息,涉外服務信息。
9.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8類信息以外的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索引號、文件編號、分類、生成日期、公開方式、公開時限、公開范圍、責任部門、標題、訪問量、正文等內容。
1.索引號: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號,由系統自動生成。
2.文件編號: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團體或個人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
3.分類:根據目錄分類由系統自動生成。
4.生成日期:信息正式發布(出版)的日期。對于政府文件,生成日期即簽發日期(如文件為會簽的,生成日期為最后一個簽發日期);對于非文件類的信息,如數據表格等,生成日期指該信息可為公眾完整獲得的起始時間。
5.公開方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6.公開時限:分為常年公開和限時公開。
7.公開范圍:信息面向的主體,一般為面向全社會。
8.責任部門:信息的發布部門。
9.標題:發布的信息標題。
10.訪問量:信息的點擊量。
11.正文:信息全文(包含附件)。
(三)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通過興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e5515c-test.cn/)向社會公開。另外,還將通過“興國政務”微信公眾號等載體予以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或到縣政府指定的場所(縣政府辦:興國縣瀲江鎮客家路8號;聯系電話:0797-5322187)進行查閱。
(四)公開時限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于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公開興國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縣政府辦公室在公開政府信息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縣政府辦公室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根據現有政府信息的實際物理狀態提供,不承擔對政府信息進行搜集、加工、整理、分析的義務,需要進行脫敏、脫密處理的除外。
凡涉及縣委、縣政府聯合發文的信息,不屬于《條例》所稱政府信息,縣政府辦公室不予受理,由縣委辦公室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定執行。
(一)受理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縣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興國縣瀲江鎮客家路8號
聯系電話:0797-5322187
郵政編碼:342400
電子郵箱:xgzfbmsk@163.com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的,填寫《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本單位領取,也可以在興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興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單位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3.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4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4.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其他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請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