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按照《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國發〔2021〕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國辦發〔2020〕3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十四五”時期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社會〔2021〕555號)要求,推進新時代全民健身更高水平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群眾健身意識和身體素質持續提升,逐步實現全民健身服務便民化、均等化、科學化、信息化??h、鄉鎮(區)、行政村(社區)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全縣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6平方米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43.6%以上,城鄉居民體質合格率超92.5%,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不少于2.16名。全民健身與教育、旅游、健康、養老、文化、互聯網等行業深度融合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鄉村體育設施。
(二)完善居住區體育設施配套建設。
(三)完善城區體育設施配套建設。
(四)創建全國足球改革試驗區。
(五)推進上級扶持項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縣政府—鄉(鎮)政府、企事業各單位—居委會、社區委員會、村委會分級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級體育設施的投資建設、管理運營、設施維護等相關工作。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納入民生重點建設項目,完善工作機制,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調度,形成行動合力。
(二)強化用地保障。城區空閑土地,在確保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區邊角地、路橋附屬用地等空間資源,植入體育活動設施,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倡導復合用地模式,支持對健身設施和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功能整合,合理設計建設體育設施;支持以租賃方式供地,探索先租后讓用地租賃模式,先行開發建設,降低用地成本,簡化后期土地出讓流程;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向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用地傾斜。
(三)簡化審批程序。加大健身設施建設審批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體育、城市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簡化、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健身設施項目審批效率。強化環境保障,做好施工用水、電、路、氣配套,依法細致做好用地征遷,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進一步優化投資服務、市場公平交易環境。
(四)保障建設資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穩定的項目投入保障機制,落實好地方配套建設資金,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商業貸款、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產業投資基金等多種資金渠道,積極爭取國家、省、市等上級補助資金。引導社會投資,有序推進符合條件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向社會資本開放,各鄉鎮、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項目建設和運營主體。
(五)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優化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管理措施,推動智能化管理設施建設,增強公共服務能力,確保場地設施“有人建、有人管”,提升群眾健身滿意度。確保全面開放健身場地,不擅自改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基本功能,政府投資和享受政府補助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保證全年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推動體育場館“管辦分離”,采取委托運營、合作運營、承包經營、PPP等模式,提升體育場館運營管理水平。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
(六)加強跟蹤督查。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納入民生工程項目考評??h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評估和跟蹤督查,各鄉(鎮)政府每年向縣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縣政府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工作督查并通報年度計劃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