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解讀】興國縣政府性投資項目預結算評審管理辦法(修訂)
一、哪些項目需要送財政評審?
1.資金性質:財政性資金(含債券、基金、轉移支付等)或縣屬國企融資的非經營性項目;
2.金額門檻:預算、結算金額 ≥100萬元(低于100萬元的項目由建設單位自行委托評審);
二、財政評審主要查什么?
重點審核三項:
1.預、結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2.項目建設程序及管理制度的合規性;
3.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合理性。
三、各部門的責任如何劃分?
1.財政部門:組織評審、委托中介、管理考核、爭議決策、結果報審計部門等。
2.建設單位:對送審資料真實性負責、配合現場踏勘、、執行評審結論、嚴控變更、簽證等。
3.施工單位:對結算資料真實性負責、配合評審、及時簽署反饋意見。
4.中介機構:依法依規評審;對報告真實性負責;接受財政考核和審計監督。
四、什么項目不能送審?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1.項目已開工才送預算評審(緊急工程除外);
2.未完成竣工驗收的結算項目;
3.未批先建、未走采購/基建程序的項目;
4.超投資概算且未完成調概審批的項目。
五、緊急工程如何特殊處理?
1.縣級會議明確總投資、發包方式及結算規則;
2.建設單位按紀要簽訂合同(需約定趕工費、結算規則等);
3.完工后送財政結算評審。
六、對評審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1.協商:財政部門組織參建方討論;
2.缺方定案:提不出依據的異議方,按財政意見執行;
3.專項途徑:仍無法解決的,可申請審計或司法程序。
七、本辦法何時生效?舊文件怎么辦?
1.本辦法于2025年8月14日生效。
2.舊文件進行廢止,2024年5月26日發布的《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國縣政府性投資項目預結算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興府辦字〔2024〕29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單位:興國縣財政局
咨詢電話:0797—5322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