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5月9日,縣供銷聯社向社會征集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社會反饋意見。
截至2024年5月9日,收到單位重點意見反饋1條,已采納,2個單位反饋無意見。
關于《興國縣化肥商業儲備實施辦法》的征求意見建議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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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總單位:興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時間: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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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反饋意見 |
采納情況 |
縣農業農村局 |
無意見 |
采納 |
縣財政局 |
無意見 |
采納 |
縣發改委 |
1.第二條 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化肥商業儲備的監督和管理,縣供銷聯社具體負責化肥商業儲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議在縣發改委前加農業農村局。 |
采納,并在采納后再次征縣農業農村局意見,縣農業農村局無意見。 |
特此反饋。
興國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4年5月13日